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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岗位职责】
1.负责庭审笔录的制作工作及庭审开庭准备工作; 2.负责庭审笔录、整理,并把庭审笔录电子版上传至系统; 3.完成法官交办的其它庭审相关事务性工作。
【任职要求】
1.大专或以上学历,男女不限,专业不限(文秘、法律、书记员专业优先); 2.键盘打字速度要求达到90字/分钟以上;速录机140字以上/分钟; 3.考取速录技能等级证书或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优先。
【工作时间】
9:00-12:00,14:00-18:00,周末双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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